於2024年6月25日最新修訂並生效。
一、概述
歡迎您加入“GAPVIP會員計畫”並成為我們的會員!
“GAPVIP會員計畫”是台灣蓋璞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包括The Gap, Inc.)(以下合稱“Gap集團企業”或“Gap”)為其會員制定的會員忠誠度計畫,旨在讓您在購物的同時累計會員積分,實現會員等級升級,並尊享各等級所對應的權益及其他各類指定優惠活動。加入會員後,即表示您同意遵守如下條款。請務必審慎閱讀、充分理解各條款內容,特別是以黑體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之條款。
二、申請與使用
1. 申請與升級
1.1 申請方法
您可在台灣的Gap集團企業線下門市(包括Gap、Gap Outlet等品牌門市,合稱為“Gap集團品牌門市”或“線下門市”)、官網(Gap.tw)、Gap台灣LINE官方帳號進行會員註冊並查詢各類會員帳戶資訊。
1.2 GAPVIP會員計畫會員等級介紹及升級方式
GAPVIP會員計畫包含3個級別,分別為藍卡會員、銀卡會員和金卡會員。藍卡會員滿足相關條件即可自動升級為銀卡會員和金卡會員。各級會員具體升級條件、有效期及保級方式請見下表。
2. 使用範圍
除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或特殊活動另有說明外,GAPVIP會員計畫會員卡可在台灣的Gap集團企業線下門市及其官方網站(Gap.tw)購物,包括消費積分累積,並享受會員權益。
三、會員權益
1. 積分累積及使用細則
1.1 積分累積
- 會員在台灣的Gap集團品牌門市及官方網站(Gap.tw)購物,提供會員卡號或註冊手機號碼並完成付款後,將自動累積相應積分。
- 如會員在購物當時未能成功累計積分,可通過發送郵件至Gap_member@bbmglobal.com,提供購物憑據由客服人員幫助完成積分補錄。自消費購物日起算,超過三十日以上的購物積分不予以補登錄。
- 每消費5元新台幣可累計1積分。
1.2 積分有效期除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每筆積分的有效期從積分生效當日至次年該月月底,積分到期系統將自動清零。
1.3 積分入帳
線下門市:通常在購物後3-5個工作日積分入帳
線上管道:通常在發貨後3-5個工作日積分入帳
1.4 積分兌換會員可以通過Gap LINE官方帳號進入會員頁面使用積分兌換Gap優惠券或各類禮品。
1.5積分折抵消費*會員僅可於線下門市、官網(Gap.tw)購物時可享積分折抵消費禮遇,具體兌換金額規則請見下表。
*除特殊活動/產品另有說明外,每筆交易最多可使用積分抵扣該筆交易金額的30%。另外,積分抵現自100積分開始,以100的倍數遞增。如線上頁面另有約定的,則從其約定。使用積分抵扣部分的交易金額及積分數量不可開具發票。
1.6 退貨積分處理- 如會員帳戶內積分數量大於等於退貨産品所累積的積分數量,系統將從現有積分中扣除所退貨品對應的積分數量。
- 如會員帳戶內積分數量小於退貨産品所累積的積分數量時,系統將扣除現有積分,其餘部分將從之後消費所累積的積分數量中扣除。
- 如使用積分抵現的訂單需退貨,則按退貨產品實付金額占原單實付金額的百分比按比例退還積分,若應退還的積分並非整數,對非整數部分將以去除尾數方式處理,該筆積分的有效期為自退還日起至第6個月月底。例如某金卡會員訂單購買了3件產品,總交易金額共計2,000元新台幣(其中一件為1,000元新台幣;另一件750元新台幣;最後一件為250元新台幣),該筆訂單使用積分抵現的金額為250元新台幣,即共使用2,500積分進行抵現(按金卡會員100積分抵扣10元新台幣的規則進行計算),所以該筆訂單實際支付金額為1750元新台幣。該250元新台幣積分抵扣金額分攤至3件產品後,各產品實付金額分別為875元新台幣、656.25元新台幣、218.75元新台幣。購物後該會員對於積分抵扣前價格為750元新台幣的產品進行退貨,則退還積分的數量為:2,500*(656.25/1,750)=937.5積分,實際退還時將以去除尾數方式處理,即退還至帳戶937積分。
1.7 積分查詢會員帳戶內積分數量等資訊,可通過GAP台灣LINE官方帳號登錄GAPVIP會員帳戶查詢,您也可以通過官網(Gap.tw)登錄帳戶後查詢。如有任何疑義,可通過發送郵件至Gap_member@bbmglobal.com進行諮詢。
2. 會員等級及權益
GAPVIP會員尊享諸多禮遇,並且會員等級越高禮遇越豐厚,詳細描述請見下表。請您理解,當您購買部分產品時(如某些聯名款產品)或參加特殊活動另有說明外,將無法享受部分會員權益,實際請向Gap線下門市諮詢或發送郵件至Gap_member@bbmglobal.com。
1.該權益適用於台灣的Gap線下門市、GAP台灣LINE官方帳號、官網(Gap.tw)。
2. 該寶寶生日禮權益適用於台灣的Gap線下門市、GAP台灣LINE官方帳號、官網(Gap.tw)。提交過寶寶生日資訊且寶寶年齡在16周歲以下的會員(周歲計算以月為單位)在寶寶生日當月購買童裝產品可享額外4倍積分(與消費產生積分合計共用5倍積分),寶寶生日禮所享額外積分自然年上限不超過20,000積分。
【例如】某銀卡會員在2月份購買了3件產品,總交易金額共計350新台幣(其中一件為童裝產品,交易金額為70新台幣,剩下兩件為成人裝產品,交易金額為280新台幣),而2月份是該銀卡會員寶寶的生日月且寶寶年齡小於16周歲,則此交易訂單積分計算為一倍交易積分,共計350分,嬰童裝額外4倍積分,即70*4=280積分,合計此訂單總積分為350+280=630分。如自然年內已享的嬰童裝額外積分獎勵已達19800分,則此單嬰童裝額外獎勵積分只能獲得200分,也即合計此單總積分為350+200=550分。
四、會員卡使用、登出及會員資料更新
1. 會員卡使用
1.1 會員卡僅限申請者本人使用,會員卡會籍及卡內積分不可轉讓或出借。會員應妥善保管自己的會員卡資訊(包括手機版會員二維條碼),不向他人洩露會員卡資訊,洩露前述資訊可能導致他人盜刷會員卡,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您自行承擔。Gap不承擔核對會員身分的責任。如您發現有他人冒用或盜用您的會員卡,請立即通知Gap。
1.2 請在結帳時主動提供會員卡號或註冊手機號碼。
2. 會員卡註銷會員如希望退出會籍,須通過發送郵件至 Gap_member@bbmglobal.com;該會籍資訊及卡內積分將被註銷,積分餘額不可折換現金。
3.會員資料更新
會員註冊時提供的相關資訊如有變動,請進入官網(Gap.tw)進行修改更新。
會員資訊中的註冊手機號碼不可進行修改,如需修改請發送郵件至Gap_member@bbmglobal.com
五、附加條款
- 1. 申請人欲註冊成為GAPVIP會員計畫會員,須同意並遵守本會員章程及隱私政策,並提供相應註冊資訊。申請人應對其所填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 2. 對於申請人的個人資訊我們根據行業規範和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蒐集、處理、利用、國際傳輸相關個人資料,並將實施在商業上合理的預防措施來防止丟失、濫用以及未經授權訪問、披露、更改和銷毀我們蒐集的資訊。
- 3. 會員卡並非借記卡或信用卡,不可提現或透支,且卡內積分僅能用於積分兌換或抵現。
- 4. 如會員違反法律規定或本章程的任何規定或利用會員卡謀取不當利益(包括盜用、綁定、騙取、非法佔有他人積分、補貼、優惠或其他用戶福利、惡意刷單、將所購産品在協力廠商網站或銷售管道進行商業性轉售等),Gap有權單方取消或凍結或調降其會員資格、清除或調整其卡內積分、優惠券和其他會員權益,並且,Gap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 5. 因供電、網路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持卡人無法使用會員卡時,Gap將視情況協助持卡人解決問題,但對因此而可能給持卡人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 6. Gap對合作夥伴提供的任何服務或産品品質、價格及其宣傳告知等活動不承擔任何責任,並可隨時更改或終止與合作夥伴的合作關係、服務專案或各項優惠,而無需另行通知。
- 7. 本章程的訂立、執行、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台灣的法律。Gap及註冊用戶雙方如對本章程在履行中發生爭執,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按照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台北仲裁解決。本章程的規定是可分割的,如本章程任何規定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該規定可被刪除而其餘條款應予以執行。
- 8. Gap保留修改本章程內容的權利,此章程內容如有變更,將以官方網站(Gap.tw)、Gap台灣LINE官方帳號明示為準。如會員不接受該變更,會員有權申請取消會籍,會員如未申請辦理退會手續,將視為其同意接受該變更。
- 9. 申請人同意Gap可通過信函、簡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會員發送優惠活動及其他與Gap集團品牌有關的資訊,如會員希望Gap停止會員通訊,可主動選擇退訂部分或全部會員通訊。但這並不代表Gap有義務向所有會員發送優惠活動及其他與Gap集團品牌有關的資訊,Gap公司可根據活動策略自行決定資訊發送的會員名單,會員活動規則及通訊以Gap總部的活動策略為準。關於Gap將如何使用您的個人資訊,詳見Gap隱私權政策。您註冊成為會員即表示您同意並接受Gap隱私權政策(請至Gap台灣LINE官方帳號、官方網站(Gap.tw)查看隱私權政策。
- 10. Gap之所有通訊物品 (包括但不限於印刷物品及網站)、文字、圖案、標誌設計及照片皆受台灣及國際智慧財產權法保護,沒有Gap之准許,不可被複製或使用。現僅此確認,所有有關上述標誌設計及/或圖像、或其使用,其智慧財產權皆為Gap及相關權力人所有。
- 11. 本章程包含了Gap與會員/申請人的全部約定,任何口頭或書面的承諾一概被即時撤銷。
- 12. Gap就申請人對Gap所提交的會員之申請,任何獎賞或優惠,有絕對之裁量權拒絕此申請,獎賞或優惠,而無需出示理由。
- 13. 申請人同意Gap可以隨時轉讓本章程的部分或全部條款的權利及義務予任何人。申請人在沒有Gap的同意下,不可轉讓章程的權利及義務予任何人等。
- 14. 倘Gap未能行使或執行本章程的任何權利或規定,並不構成該等權利的放棄或規定的豁免。Gap對本章程中的任何規定的任何豁免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由Gap的授權代表在特別引用本章程及擬豁免的規定下簽署。本章程所用的標題僅為參考之用,不應被加以依賴。
- 15. 除非本章程另有規定外,任何給予申請人的通知、披露及其他通訊都可通過申請人在申請表上所指定的電子郵件和/或手機號碼傳送給申請人。
- 16. 如對於本章程有任何疑義的情況下,以章程的最新版本為準。
- 17. 本章程以繁體中文書就。
- 18. 關於章程及會員活動的詳情具體可向Gap線下門市諮詢或發送郵件至Gap_member@bbmglobal.com。